活動對象「臺灣學術電子書暨資料庫聯盟」成員圖書館讀者 聯盟成員名單
活動時間 2024年5月20日至8月20日
得獎公告 2024年8月30日 (請於9月16日前填寫得獎回函,逾期視同放棄)。 關卡二得獎名單將於各回合日期公布於活動網頁
活動說明 到您所屬的HyRead電子書平台,登入圖書館帳號密碼,借閱 「試用電子書(PDA)專區」的書籍,即可參加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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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5月20日至8月20日),借閱1本電子書可獲得1棟房子,
集滿25棟房子,即可獲得抽獎資格。本關卡將抽出9名地產大亨。

鐵三角 ATH-SQ1TW2
真無線耳機(不挑色)

SanDisk Ultra Go Type-C
雙用隨身碟256GB

鍋寶 可微波強化玻璃蓋不鏽鋼保鮮盒
3件組 (不挑色)

本關卡共計三回合,各回合活動期間內借閱電子書1冊,可獲得1張命運卡,
累積10張命運卡即獲得該回合擲骰抽獎資格。每一回合將抽出5名得獎者。

星巴克 黑格紋女神
不鏽鋼杯

20000 小米行動電源3
快充版 (不挑色)

家樂福 100元禮券

全家虛擬禮物卡
300元 (電子序號)

食用說明書

  1. 每回合抽獎資格都會重新計算,增加您的中獎機率!
  2. 為鼓勵讀者實際閱讀,借閱書籍若10分鐘內即歸還不列入活動統計。
  3. 同一本書只列入一次計算,多借閱增加得獎機會。
  4. 嚴禁使用外掛軟體或任何影響活動公平性之行為,如經發現將會被送進監牢,終止比賽唷。
注意事項

  1. 抽獎資格以系統之紀錄為主,得獎名單以活動網站公告之名單為主。參加活動者請務必填寫正確可供聯繫之E-mail電子信箱(可至個人書房設定),得獎時將依據此E-mail聯繫得獎者。
  2. 得獎者應於得獎通知公告的期限內填寫得獎回函,並提供完整與真實相關個人資料、回覆中獎通知,逾期視同放棄中獎權利。回函須提供完整且真實之個人資料,若有冒用他人身份之情形,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並視為放棄中獎權益。
  3. 得獎人之聯絡資訊請務必填寫正確,若未確實填寫或有遺漏,以致贈品無法順利寄達,則視同放棄中獎權益。
  4. 嚴禁使用外掛軟體或任何影響活動公平性之行為,若因不正常借閱/歸還行為被系統自動判定異常帳號並列為黑名單者,為了不影響活動正常進行,HyRead 將於活動結束後統一檢查帳號問題並依序處理。
  5. 本公司不負責活動獎項之後續維修與保固服務。獎項如欲缺貨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公司保留活動期間內各項贈品及中獎資格之修改或變更等最終權利。參與此活動者,視為同意主辦單位網站所公告之活動辦法,且主辦單位保有隨時解釋本活動之最終權利。
  6.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價值高於1,001元(含)未達20,000元者,中獎人需配合填寫領據,並附上身分證影本,無需預繳機會中獎所得稅;獎品價值超過20,000元(含)以上,需繳交機會中獎所得稅(本國人獎品金額x10%;外國人中獎者,無論金額多寡,皆需預繳機會中獎所得稅,獎品金額x20%),本活動獎項金額沒有超過20,000元,無需預繳機會中獎所得稅。
  7. 本公司絕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得獎者主動匯款,請留意不肖人士詐騙;若接獲得獎通知而有所疑慮者,請來信至客服信箱:service@hyread.com.tw。
  8. 個資聲明: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臺灣學術電子書暨資料庫聯盟2024試用電子書專區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Email、獎品寄送地址等個人資料中識別類資訊。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
      • 期間:自活動開始至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後12個月止。
      • 地區:臺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
      •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關係企業、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之相關人員。
    • 活動參加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得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等權利。惟本公司依法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註:參加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9. 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已瞭解本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與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主 辦單位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搜集、處理及利用參與者個人資料。